"[概念] 所謂不作為就是指行為人有義務并且能夠實行某種行為,消極地不去履行這種義務,因而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的行為。 [性質] 不作為是人的一種消極行為,是
刑法中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 [特征] 刑法中的不作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義務。這是構成不作為危害行為的前提。刑法中所講的特定義務,不是一般的道德意義上的義務,而是行為人在特定的社會關系領域內,基于特定的事實和條件而產生的法律上的義務。一般來講,這種義務是根據以下幾方面具體確定的: 1、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例如,我國
婚姻法規定,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
扶養的義務,如果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情節嚴重的,就構成《刑法》第261條規定的
遺棄罪。 2、職務上或者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例如,值班鍋爐工有注意鍋爐壓力變化的義務;上級機關的領導有監督下屬機關和人員的義務,不履行這種義務,造成重大損害后果的,就可能構成
不作為犯罪。 3、由行為人已經實施的行為所產生的責任。這主要是指行為人由于自己的行為,而使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于危險狀態時,負有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義務。例如,駕駛員在
交通肇事撞傷人以后,就負有立即救護傷員的義務,如果他不履行這種義務,以致造成嚴重后果的,就要負不作為的責任。 第二,行為人有可能履行這種特定義務。如果行為人雖然具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義務,但是由于某種原因使履行這種義務根本不可能,則不構成刑法上的不作為。例如,消防員在火災現場滅火時,因為水源枯竭,因而不能繼續撲滅大火,造成嚴重損失,消防員的行為不屬于刑法上的不作為。 第三,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而引起危害社會的結果。 [認定]在認定不作為時,關鍵是要判明行為人有無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義務。如果僅僅是違反一般的道德義務,例如一般人看見有人落水而不設法予以搶救,看見罪犯行兇而袖手旁觀,那么,它只能受到道德譴責或者紀律處分,而不能構成犯罪。 [處罰]在討論處罰問題之前首先要明白兩個概念,即純正的不作為和不純正的不作為。以不作為行為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少見,在刑法分則中,只能以不作為行為構成犯罪的,只有少數幾種。司法理論中稱為純正的不作為。另外,有的犯罪既可以由作為形式構成,又可以由不作為形式構成,例如
故意殺人罪、
爆炸罪等,司法理論中稱為不純正的不作為。 不過,在司法實踐中還要注意純正的不作為犯罪與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罪的區分。純正的不作為犯罪是指那種根據法律規定只能由行為人以不作為形式來實施的犯罪,例如,《刑法》第395條中規定的
隱瞞境外存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就構成犯罪。不純正的犯罪是指那種根據法律規定既可以由行為人以不作為來實施,也可以由行為人以作為形式來實施的犯罪,例如,故意殺人罪,可以使用刀劈斧砍等作為形式來實施,也可以使用不給食物,將其餓斃的不作為形為來實施。區分純正的不作為和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罪的意義在于:在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罪中,不作為形式實施的危害行為,一般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考慮,因為不作為所體現的主觀惡性一般比作為行為要輕一些。但是,在純正的不作為的犯罪中,不作為形式實施的危害行為就不能作為從輕情節來考慮了。 希望上述分析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