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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剛才和你聯系的王律師,仔細看了你的問題,先結合我的經驗問你幾個問題,你們雙方簽訂了協議了沒有?對方態度怎么樣?因開庭、會見較忙,可能無法及時回復,社交軟同號,及時聯系
團伙犯罪致人輕傷二級。當事人是情節較輕的從犯,是初犯,有諒解書,判緩刑的機率很大。致人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從犯,初犯,有諒解書,都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刑法》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對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合同簽訂地具有管轄權 合同或者財產糾紛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等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轄。以下合同的具體履行地是: 1、買賣合同履行地問題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2)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承攬合同履行地為承攬方所在地 3、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場所內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規定的管轄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 4、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管轄。 (五)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上戶口手續。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十條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登記部門申報出生登記;戶口登記部門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登記手續,并保留《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為新生兒戶籍登記的原始憑證。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1、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就解除的事實及依據進行舉證,如無任何事實及依據的,構成違法解除; 2、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向您支付賠償金; 3、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夫妻雙方都同意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本人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離婚證。 一方是辦不成的,如果重病行動不便,只能等病人病情穩定可以自理情況下,夫妻一起到民政部門簽字辦理離婚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居民、XX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居民、XX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居民、XX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最高人民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根據該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房屋出賣人在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抵押給他人,買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經交付的房款及利息,并且還可以要求賣方賠償損失,同時,買方還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需要的:戶籍地換領身份證必須交驗含當事人信息在內的完整的戶口本原件,而不是其中的某一頁(首頁或者常住人口登記頁),工作人員在辦理身份證時,會收取戶口本首頁及當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頁的復印件。 一,換領身份證的手續及資料,可以參照如下: 1、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換領期間有急用的,可以同時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3天可取,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證; 2、當事人符合異地受理身份證一對一試點的要求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點派出所,憑本人的居住證原件申請換領;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并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 4、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根據身份證的辦理進度提示(原則上來說,60天,有條件地區,一般30個工作日左右),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經辦地的派出所領取身份證。 二,A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非因工死亡人員的待遇,包括以下兩項:<br />一、喪葬補助費<br />不分職務級別,北京地區職工喪葬費的開支標準一律為5000元。<br />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br />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分別給相當于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9個月、12個月的救濟費。“死者本人工資”指按死亡時全市最低工資為標準。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夫妻辦理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經取得房產所有權證,辦理手續時需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提交的證件因房屋的性質的不同而不同,具體提交如下資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并簡單注明理由。 2、結婚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7、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交納房產證印花稅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稅務。 二、夫妻離婚房產證更名辦理:夫妻離婚后辦理房屋過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本人身份證原件、離婚證; 3、離婚協議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兩份; 5、買房時的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有的還要出個執行函。夫妻離婚房產變更流程步驟如下:1、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2、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 三、房產證更名之房產贈與: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以下是贈予的兩種情況: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后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準后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征營業稅)。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3、辦理公證。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5、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6、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四、贈予稅費:(一)、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所需稅費:交易手續費:住宅2.5元/平米非住宅5.5元/平米土地收益金:劃撥土地繳納契稅:4%房屋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證照印花稅:5元/本工本費:10元/本個人所得稅: ①查賬征收計算方法為:(評估價格-房產原值-稅金-合理費用)×20% ②核定征收計算方法為:評估價格×1%營業稅: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征營業稅。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欠繳物業費的情況在生活中并不少見,但這可能會引發訴訟風險。 欠繳物業費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債務,也即是說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之間形成的是一個典型的債權債務關系。只要業主不按期履行償還債務的義務,債權人就可以采取的方式進行追討。另外,不交或逾期繳納物業費,也違反了雙方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業主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業主違約的情況下,作為非違約方的物業管理單位也是可以隨時業主的。因此,并沒有一個準確的時間。當然實際生活中,物業管理單位不會一來就提訟,多半是會先與欠繳物業費的業主進行私下協商,但這并不影響其提訟的權利。 因此可以總結為以下兩點: 第 一、欠繳物業費本質上是違約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合同》的相關約定。 第 二、非違約方(即物業管理單位)可隨時向人民提訟。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張垚律師 3分鐘前接洽了一條房產糾紛領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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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3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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